曉來誰染霜林醉?總是離人淚。(元‧王實甫)

碧雲天,黃花地,西風緊,北雁南飛。
曉來誰染霜林醉?總是離人淚。

(崔鶯鶯‧《端正好》)
(元‧王實甫‧《西廂記》)


【古話今談】
碧藍的天空中飄著浮雲,金黃的菊花開滿大地。西風越來越強勁,來自北方的雁群向著南方飛去。清曉時分,是誰把經霜的楓樹林染成一片醉醺醺的酡紅色呢?那都是即將分離的人們的眼淚啊。

【桑言桑語】
這首曲子寫的是離別前的秋日清晨,先列出碧雲、黃花、西風、飛雁,美麗卻也淒涼的景色,再以楓紅烘托出離人如癡似醉的迷離心境,楓紅越鮮明,離人的愁與淚也越濃烈。

【詩情畫意】
(Pink Morning, from Smashing Magazine Desktop Wallpaper Calendar, Novemeber 2010

【佳句拾遺】
  • 渺渺雙鴻飛去,亂雲深處。
    一山紅葉為誰愁?供不盡,相思句。
    (宋‧呂渭老‧《一落索》)
    溫故知新→
  • 楓林秋欲暮,霜樹醉顏酡。
    (清‧蒲松齡‧《秋興》)
    溫故知新→

小窗閒共情話(目前有 1 則留言)

  1. 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」

    本文將以兩句詩文: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」配合康德對「美的分析」依範疇分類法,將美分四類範疇的形式加以討論,分析如下:

    (一) 質方面:鑒賞判斷所引起的快感是無利害關係的。
    所謂的「利害關係」:凡是我們把它和一個對象的存在之表象結合起來的快感,謂之利害關係;康德認為人的感受能力有三種:
    1、快適的:在感覺裡使諸官能滿意,因而說它使我快樂,它是一種制約的刺激是有條件的。
    2、善的:是依著理性通過單純的概念而使人滿意,那是有用的,它只做為工具,有其目的。
    3、美的:它沒有官能的利害感,也沒有理性的的利害感,只是是一種自由的愉快。
    而最自由的形式就是詩歌,因此,中國美學的最大宗便是以詩歌為主,詩歌雖然反應現實,可是這種現實的呈現,不是以滿足個人為主,它還要表現人類心靈的通感,例如: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」這兩句詩的意象是說:在一個深秋楓紅有霧的早晨,因為在樹梢上結滿了霜白,經由早晨陽光的照射,霧氣與霜白漸漸地溶解為露水,在陽光底下顯的晶瑩剔透。作者在此神來一筆點出了「誰染」的大哉問,這個「誰」作了動作,不僅「染」紅了楓葉,而且又在楓紅上蒙了一層霜白,並且將整座楓樹林籠罩在一層薄霧之中,正當我們陶醉於此時此景之際;作者將整座由天地自然的景觀形象,跳接到了「離人淚」這個淚眼朦朧的情境形象,戀人在此楓葉嫣紅且寒冷結霜有霧的早晨,在明亮的陽光下,準備就要離別;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。」這個「霜」字也有諧音「雙」的含意,「林」字也暗指兩人相互愛慕;而「醉」字具有兩種意象:第一種意象說的是戀人在寒冷結霜的早晨,雙頰因冷而顯得紅潤;第二種意象說的是整座結霜的楓樹林似乎也醉了,在白裡透紅中,也朦朧地覆上了一層薄霧,顯得模糊不清。下句的「總是」是個副詞來修飾主詞的「離人」,而「淚」是賓語;「總是」它包含了一種絕對數,就如同康德在〈論崇高〉裡提到的「數學的崇高」,這個數量只能產生在人類主觀的心靈中,於是,我們讀到這兩句詩的時候,在為它感嘆不已的同時,也沈浸在一種審美的感受當中。

    (二) 量方面:美是不依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。
    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」短短的12個字,不是依概念寫出來的,它不能夠被複製,這與邏輯無關;的確,讀過很多文學作品的人,寫詩是很容易的,因為寫詩是有技巧可以依循的,技巧是可以學的會;但是要能夠寫出一首令所有人都感動的詩,那就不只是技巧可以辦得到,它需要天才才能夠引起普遍共鳴的審美心靈,需要一種沈澱的反省能力;雖然作者當下的判斷是個別的,而其詩句的呈現又是具體可感的,那麼我們經由內心的沈澱反省之後,我們也就能夠感同身受地在心靈之中呈現意象,而且是與作者所要表達的完全吻合;在康德看來,這是「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」的心意狀態,而這種心意狀態,是美的普遍性的前提條件;由於具有共同的心意狀態,因此,審美判斷就具有「普遍傳達能力」。所以康德說:「鑑賞判斷本身就帶有審美的量的普遍性,那就是說,它對每個人都是有效的。」

    (三) 關係方面:美是主觀無目的的符合目的性
    「美是主觀而沒有目的性」可以解釋為一種自由的心靈,這種心靈不被貼標籤,不會因為有哪位權威人士說什麼好,然後就跟著同意說:那個好。美是主觀的判斷,不是客觀的認同;康德說:「客觀的目的性或為外在的,即有用的;或為內在的,即對象的完滿性。」他認為:「完滿性,牽涉到概念,以符合概念為其前提,而美是和概念無關的。」準此,我們可以這麼說: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。」這兩句詩與我們的關係,在亞里斯多德的《詩學》裡,他推崇悲劇,因為悲劇感人肺腑,可以淨化人心,使我們有勇氣面對人生無數的挑戰與困難。由此可說,美在質方面必須沒有利害關係,在量方面是不依概念而令人普遍愉快,但是還可以補充,痛感也是一種美感,只要它與我們保持安全距離,那麼痛感將會比一般的美感,更令我們感受到痛快,那又是康德所謂「力學的崇高」範疇。

    康德認為:「審美判斷只是把一個對象的表象聯繫於主體,並且不讓我們注意到對象的性質,而只讓我們注意到那決定與對象有關的表象能力的合目的性的形式。」這樣的詩句,我們把它危險的分子去除,沒有及身的痛苦,那麼它就僅剩下美的形式;我雖然不是當事者,也可以透過移情作用,發揮想像力重塑當時現場的景況,無論我人在何時何地,都可以感受到這份愛情的堅貞浪漫情愫;而這種美感經驗,可以通過回憶、聯想來符合主觀欣賞詩詞審美的目的性,所以,康德認為美也具有一種理想性。感性與理性的結合,就成為一種普遍而又共通的美感經驗,因為它合乎人性;因此,審美判斷之可傳達性是普遍而先驗的了。

    (四)樣態方面:美是不依概念而被當作一種必然的愉快的對象
    按照康德在《純粹理性批判》中的規定:「樣態的範疇包括:可能性、蓋然性和必然性三種。」是一種由少至多的狀態情境;「審美內在的快感與外在美的形象,必然產生聯繫,審美判斷的必然性,完全是一種範式性的必然性。」對於「曉來誰染霜林醉,總是離人淚」的詩句的贊同,我只能從情感的認同相信,其他也讀得懂這兩句詩的人們,應該也會認同我的看法,這種必然性有一種限制,那就是文學的趣味性;趣味也等同於康德所說的快感,在質方面既沒有利害關係,在量方面又能夠普遍地令人共鳴,在關係方面我心裡對於好詩並沒有標準設定,深得我心(通感)就是符合好的作品的目的性,所以這是主觀的判斷,對於美的探求,不能貼予標籤,這才展現人的思想的自由性,也因為這樣的自由性,所以能產生一種必然的愉快,而沒有多餘的牽絆。

    總結:從以上的分析,審美判斷之所以可能,主要不是取決於審美客體,而是取決於審美主體,即取決於審美主體頭腦中的先驗形式,這樣的先驗形式,就質來說必然是無利害關係的;就量來說是不憑藉概念的;就關係來說必然是形式的合目的性;就樣態來說則是具有愉快的必然性。只要具備這些先驗的形式條件,判斷才有可能是審美的,這是康德的看法,所以康德的美學也被稱為「先驗形式」的美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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